宿州市艺文中等专业学校

 

学生管理:

为严格执行校规校纪,更好地规范班级成员行为,形成一个健康向上、团结互助的班集体,特制定如下班规:

1、讲礼貌,见到老师主动说:“老师好!”

2、上课认真听课,不乱讲话,不顶撞老师,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,不做与上课无关的动作。

3、自习课认真做作业,不说话,不讨论问题,确保教室的绝对安静。

4、做好值日,按时主动打扫卫生,并保持教室内外的卫生、整洁、优美,废纸要扔到纸篓内,见到地上的废纸要主动捡起来放进纸篓内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5、课间时间不追逐打闹,不大声喧哗。

6、不迟到、不旷课,有事不能到校者,让家长到校或给班主任打电话请假。

7、注意团结同学,互相尊重,真诚相待,不欺负同学,一身正气。

8、不在教室内打牌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正常活动的行为。

9、结合学生违纪情况做相应的即时处罚,一般体现为扣除相应学分,并认真践行《艺文学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四四四工作法》,该约谈的约谈,该家访的家访。

违纪次数特别多及违纪情形特别严重的(触碰学校管理底线、红线),签署“试读协议”,试读期间仍不悔改者,退学处理。

10 评选三好学生、优秀班干等荣誉项目以此为参照。奖学金、助学金发放,作为指标之一。

 

教师管理

(一)政治思想规范

1、学习先进文化、引领先进文化、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,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。教师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,热爱祖国。

2、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、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,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、结社,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高度一致。

3、教师要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,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。

4、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,学以立德、学以立身、学以立行,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。

5、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,教师要成为“富有理想、学有创建、文明礼貌、艰苦朴素”校风的创立者、实践者。

(二)业务工作规范

1、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,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,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、教学和学生教学管理中。

2、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,积极进取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不仅要精通本专业及所任课程的学科内容,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、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。尤其是本专业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,使自己成为真正的“双师型”教师。

3、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,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。治学严谨、科学民主,勇于探索,追求创新,孜孜不倦,精益求精,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,虚心请教,深入实践的精神。

4、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工作,加强学术交流。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,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、新技术,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,“躺平”和“吃老本”都是大忌。

5、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,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,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,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。

6、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,大胆改进教学方法,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,关注学科发展,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;同时要认真钻研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,科学合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。

7、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,坚决反对弄虚作假、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。

8、教师要听从学校总体工作安排,对工作兢兢业业、严肃认真、一丝不苟、精益求精,认真钻研本职业务。

(1)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,执行教学大纲(或新课标)要求,充分备课,认真讲授;按时、认真、热情答疑;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;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。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,均不得敷衍应付。

(2)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,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,保证教学时间,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,反对自由散漫、徇私舞弊作风。

(3)实习、实验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实习、实验大纲要求,严密地安排实习、实验计划,严格要求学生,认真负责地指导并按计划完成实习、实验任务。

(4)对教学实习、综合实习的师范院校毕业生、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工作。

(三)教书育人规范

1、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,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,掌握教育规律,遵循教学规律,在传授知识的同时,寓德育于教学之中,发展学生智力,培养学生能力。

2、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学生第一的观点,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,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,不偏袒学生错误,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,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,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。

3、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,使学生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4、在培养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的过程中,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,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、心理和行为的特点,因材施教。使人成人。

5、教师必须廉洁从教,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。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。

6、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,了解教育对象思想、生活、学习情况,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7、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,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、迟到、早退情况,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。

8、实验教师应配合任课教师维护实验秩序,对违反实验制度和缺席的学生进行教育。

9、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期间内,对学生的政治思想、纪律状况和学生的安全负有全面的教育管理责任。

10、教师应无条件兼任学生班主任。

11、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。不得视而不见。

(四)为人师表规范

1、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,言传身教、为人师表;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、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,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。

2、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,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、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。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、负责的工作态度、严谨的工作作风、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。

3、在教学活动中,教师必须仪态端庄,衣饰整洁得体,举止文明大方,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。

4、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,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。热爱学校,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,从自我做起,为学校事业贡献力量。

5、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,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,尊重同事,业务上互相学习,取长补短,互相借鉴;工作上互相配合、团结协作;生活上互相关心,互相帮助,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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