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州市艺文中等专业学校教材管理办法
为严格落实教育部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(教材【2019】3号),进一步强化教材管理,确保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,防止低水平教材及社会意识形态问题教材流入我校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
(一)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。
(二)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、配套教学参考资料、自印教材等。
二、教材选购和预订
(一 )基本原则
1、文化课基础课教材严格按照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要求,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“优秀教材”和“推荐教 材”,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,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。
2、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,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、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,除特殊情况外,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。
3、上述条件不能满足,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(思政、语文、历史三科除外)。
4、在确实购买不到适用教材的情况下,方可考虑自编教材。
5、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,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,减少库存,遇特殊原因,不使用原来教材的,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。
6、学校使用范围内的教材,一律由教务科负责提供基础信息,学校统一预订并组织供应,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,一旦发现,坚决予以打击,涉及社会意识形态问题的,交由上级部门处理,涉及犯罪的,交由司法部门处理。
(二 )预订程序
1、每年 6 月与 12 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。
2、按照新华书店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,各级部(教师)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,经教务科审核后汇总交总务办理。
3、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,教务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,以避免多订、错订。
4、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,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,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,及时解决。
5、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,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校长同意,报教务科审批后执行。
6、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,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教学参考资料。
三、自编教材管理办法
(一)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,方可考虑自己编印,主张自主编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,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岗前培训教材及安全管理类教材,鼓励教师自主编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学生实习、实训指导教材。
(二)首先由教研组打报告,确定编写责任者、审稿责任人、使用年限、编写大纲、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,经分管校长同意、教务科审核后,提请校长批准方可执行。
(三)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。
(四)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、严防盗版。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,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。
(五)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,学校党支部负责社会意识形态审查,教研组负责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对编写教材进行审议评价,认为该教材有职业教育特色或在同类教材中的处于优秀水平,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,报学校教务处组织印刷。
(六)交稿时,须附有教研组的审核意见和印刷标准清样,须注明教材主编、打印稿校对人、印刷份数及使用时间等项目。
(七)翻印教材或书稿中有部分摘录其他书籍中的文字或图表者,原始资料一律由编写人提供,提供的材料文字等必须清楚、准确无误,便于操作。
(八)印刷好的自编教材在相应的专业班级使用两届(含两届)以上后,学生反映效果良好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,推荐到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(九)编写教材、讲义(含实验、实训指导书)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。
(十)对部分出版社发来的编写教材邀请函,教务科将及时把所有信息反馈到学校领导,支持我校教师参加有特色高质量的教材编写工作,获得参编资格的人员到教务科填表登记备案,但坚决杜绝“挂名教材”和“包销教材”。
四、教材发放和收费办法
(一 )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
1、新生报到时,学校代收一定数额的教材款,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。
2、学生以班级为单位,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,开学第一学期凭学生交款发票人数统一领取。
3、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,点清书种和册数,发现不符,当场解决。发现有缺页,可在一周内调换。
4、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,一律先到校财务交款。
5、学生发生休学、退学等情况,不准许退购教材。
(二 )教本的发放与领取
1、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,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。
2、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,如有破损以旧换新。
3、校内自编教材,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(套)。
4、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,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,不另发。
五、教材库管理制度
(一)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、干净、卫生。
(二)闲杂人员一般不得在教材库逗留,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。
(三)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,排放整齐。
(四)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库管理制度,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。
(五)教务科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台账。
(六)过时积压教材,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,报教务科审批,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。
(七)所有校内使用教材,一学期一审查,重点审查有无伪科学内容、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内容、有无社会意识形态倾向内容、有无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等,由党支部(关工委)牵头,工会、校办室、教务科、学生科、级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。
为严格落实教育部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(教材【2019】3号),进一步强化教材管理,确保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,防止低水平教材及社会意识形态问题教材流入我校,特制订本办法。
- 上一篇 : 宿州市艺文中等专业学校 实训中心(基地)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
- 下一篇 : 宿州艺文学校开展“学雷锋”系列活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