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州市艺文中等专业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,特制订本规定。
第二条 学校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,学生宿舍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。规定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,是衡量、检查、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。
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
1.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,积极锻炼身体。
2.经常洗澡、理发及时换洗衣服、床单、枕巾。冬季定期晒被。
3.严禁穿着奇装异服,染发等不符合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》的行为。
4.个人生活用品、物品按规定有序摆放,整齐合理。
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,实行轮流值日制度。
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:
1.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。
2.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,按规定摆放物品。
3.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。
第五条 学校宿舍卫生要求
1.宿舍内门口后要张贴宿舍人员值日名单及寝室长名单。
2.门窗:门窗整洁,玻璃明亮,无破损,无糊纸及张贴物。
3.地面:做到“五无”即无痰迹、无水迹、无纸屑、无果壳、无废物。
4.墙壁:做到“四无”,严禁“四乱”。即做到无蜘蛛网,无污迹,无手脚印。严禁乱定钉子,乱挂杂物,乱贴字画,乱扯绳子。
5.床:床上用品做到“三齐”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,床单拉平整齐,枕头摆放整齐。
6.空气: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,经常开窗通风。
7.宿舍安全违禁项: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、直板夹,电吹风,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,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,冬季严禁使用电热毯和暖手宝。
第六条 宿舍内物品的摆放标准
1.床及被子:床上的被子应尽可能叠整齐,成豆腐块状,一律放于床头,枕头放在被子上,床单平整,床上不放置其他物品。
2.床下:床下桌子下面最多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,鞋头向内,鞋跟向外。其他物品靠墙摆放整齐。
3.墙壁:墙壁无张贴画,无乱挂衣服。
4.衣柜:衣物放置有序,叠放整齐。
5.毛巾:晾在衣服架上置于床头栏杆处。
6.洗漱用品:牙刷、牙缸置于桌子上,洗脸盆、洗脚盆放置于门口拐角处,整齐堆放。
7.桌面:桌面无乱贴乱画乱刻现象。
第七条 宿舍公共卫生要求
1.不在楼道泼水、吐痰、放杂物和垃圾。
2.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。
3.保持厕所、水房清洁,不在水池内到饭菜,剩饭剩菜倒垃圾桶,大小便入池,并及时放水冲洗。
4.保持墙壁整洁,不乱张贴,不乱涂画。
5.不在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。
第八条 学校宿舍卫生由校办公室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,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张贴公布。
第九条 每学期的评定工作
1.每学期末,校办公室、各团支部书记、及学生会根据每月检查情况,评选星级文明宿舍,并给予一定奖励 。
2.对卫生不合格的宿舍,累计三次以上,取消本学期文明宿舍评选,该宿舍全体学生取消一切评优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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